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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出国)人员清还图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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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6-09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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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校(出国)人员包括:
调离学校工作的人员;出国进修的人员;离、退休人员;毕业生离校及其他原因的离校人员。
二、离校人员在离校前,应主动到图书馆还清借书,并交回借书卡。
三、所借图书如有丢失、污损、超期等情况,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四、出国人员无论时间长短,均应在出国前归还所借图书。
五、离、退休人员在离退休前应还清图书。如需借书,应重新按离退休人员办理借书卡。
六、毕业班办理离校手续,应首先还清图书,然后到图书馆集体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班如有退学、修学、留级人员,毕业班应持院、系开列的退学、休学、降级学生名单,应注明降级去向,一并报到图书馆办理借书卡注销手续后才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七、降级、休学人员,如要借书,应重新办理借书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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