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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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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3-10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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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读者应按照各电子阅览室规定的办法和程序上机。
2.
读者应自觉遵守国家、学校和图书馆有关规定,在网上不发表反动、错误言论,不对计算机系统实施破坏活动,不浏览反动、色情等不良信息,违者将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3.
读者可将自己编制的文件保存于A盘、U盘或移动硬盘中,防止文件丢失。
4.
读者上机完毕,应遵循各个电子阅览室特定的“下机注销”规则与程序并确认自己注销完毕后方可离室;因未按特定规则和程序办理造成系统继续计费而给读者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读者自行承担。
5.
读者应爱护公共财物。当发现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切不可擅自处理、私自拆卸或任意换用计算机设备。违者一经查出,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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